为衔接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上海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程序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2021版执法文书也将同步启用。为提升执法总队干部队员的法制意识,更好地开展行政执法工作,7月28日上午,执法总队组织全体人员开展专题集中培训。
本次培训由执法总队法制科俞珺同志主讲,她结合总队执法情况,对《规定》及2021版执法文书修订内容、新增内容进行了讲授解读,并重点对《规定》中的管辖权转移、案件移送、行政检查、调查取证及2021版执法文书中的《立案通知书》《不予立案告知书》《调查(询问)通知书》《现场证据先行登记保存笔录》等进行了详尽的讲解说明。
培训立足当前执法需要,着眼为民执法根本,加深了执法队员对新施行《规定》的理解运用与新版文书的规范使用,为进一步提升执法总队的依法行政能力打下了扎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