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与和谐社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要求,相对于立法、司法活动而言,执法与公民的利益有着最直接、最经常、最广泛的联系。在依法治国与构建和谐社会方面,执法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对于执法人员来说,如何提高自身的执法办案能力,将建设法治国家与建设和谐社会高度统一则是一个重要的课题。为此,浦东城管花木中队今年会开展一系列业务培训,第一课就从如何提高城管执法案卷质量开始说起。
在7月21日上午的科队培训中由中队案审室负责人肖卫东同志结合案例分析了在执法办案中常见的错误及案卷评查的标准,当日在岗的执法队员均出席了此次培训。
培训共分为三部曲,第一部分肖老师先向在座的执法队员简要介绍了一下被评定为不合格案卷的五种情况,分别是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适用法律依据错误的;违反法定程序的;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以及执法主体不合法、行政执法人员不具备执法资格。第二部分肖老师结合自身多年的案审经验总结了在城管执法案卷中经常会发生的六大问题:一是主体认定存在瑕疵,特别要注意的是租赁关系、承揽关系和委托关系的当事人的确认;二是调查取证不够细致,证据的关联性和有效性不足;三是办案程序不够完善;四是文书制作不够规范;五是裁量基准执行、执法平台使用不规范;六是文书送达无效,特别要注意厘清直接送达和留置送达的区别。第三部分肖老师分析了正反两个案例向大家阐述了调查取证中证据的关联性和有效性直接影响到了案件的处罚决定,往往就是因为调查取证不够细致导致了虽然大家都知道违法行为是当事人所为,但最终不得不做出不予处罚的决定。
整堂培训持续了近一个小时,在座的执法队员纷纷表示会结合肖老师上课的内容反思自身在执法办案中会出现的问题并主动改之。此次培训达到了预期的效果,下一堂课将通过实例阐述如何正确理解严格执法和人性化执法,敬请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