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城管:打击损坏绿化行为 维护良好城市形象
发布日期:2021-03-12


近期,城桥城管中队收到关于破坏绿化的投诉举报,投诉人称在人民路西引路路口的行道树下和绿化带内散落着大量的树杈和枝叶,疑似被人为损毁破坏,接到投诉后,执法队员迅速赶到现场进行调查取证。

 

执法队员来到现场后,发现人民路西引路路边道路和绿化带内散落着一些树杈和树叶,树主干部分有新损毁痕迹,疑似刚被人为破坏不久。执法队员遂联合属地居委、微网格长、物业公司、养护单位来到沿路小区上门走访调查,经多方打听锁定了沿路居住居民姚某。执法队员对此进行立案调查,在谈话过程中,姚某承认了其未经相关部门许可擅自损坏路侧4棵行道树的行为,在被问及为何擅自损毁沿路绿化,当事人辩称近期正值大寒节气,民间有在大寒期间修剪、砍伐、移栽树木的风俗,而且路边行道树枝叶茂密,遮挡了家中采光和视野,故擅作主张破坏了绿化。

 

殊不知,擅自破坏损毁道路绿化行为属于违法违规行为,被法律法规所禁止。本案中,城桥城管依照《上海市绿化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对偷盗、践踏、损毁树木花草的损坏绿化和绿化设施的行为,依据《上海市绿化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对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损坏绿化或者绿化设施的,由市或者区绿化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绿化或绿化设施补偿标准三至五倍的罚款。

 

执法队员根据法律流程,依法对当事人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及相关法律文书,依照法律流程作出壹仟贰佰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积极配合在规定期限内缴纳了罚款。但是,罚款只是手段,不是目的,执法队员在办案过程中,在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工作要求的同时,积极做好宣传教育引导工作,让当事人提升法治意识,增强法治观念,摒弃落后习俗,争当文明公民。

 

在本次专项执法整治中,中队共出动执法队员18人次,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9份。下一步,城管部门将加强巡查管控,一旦发现偷盗、践踏、损毁等绿化禁止类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维护良好市容环境秩序。同时,教育引导广大居民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保护公共绿化和公共绿化设施,维护整洁有序城市形象,携手共迎崇明花博盛会。


来源: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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