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罗店镇城管执法中队接到某小区物业公司电话投诉反映一居民擅自修剪楼栋前树木导致绿化损坏,执法队员第一时间赶赴上述地点进行勘察。
到达现场后,执法队员发现确实存在擅自修剪树木损坏绿化的情况。经调查了解,当事人居住在一楼,门前树木生长影响其家中采光,前期曾将修剪需求反映至物业,物业表示修剪树木需要听取社区居民、业主委员会成员、居民委员会成员等综合意见,但小区业委会尚未成立,因此暂时没有权利修剪树木。于是,当事人便未经同意擅自对门前的树木进行修剪。
在调查询问过程中,执法队员告知当事人损坏绿化将面临的行政处罚,起初当事人较为抗拒,但在执法队员耐心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后,表示接受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