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电动车火灾事故频发,并呈逐年增长趋势,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有居民为图省事,经常“飞线充电”,造成安全事故。2021年5月1日,《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其中第二十九条第一款就明确规定:“电动自行车充电时应当确保安全,不得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和插座为电动自行车充电”,对“飞线充电”现象坚决说“不”,将禁止“飞线充电”从文明标准上升为了法律规范。
西渡街道鸿宝一村与鸿宝二村都属于老旧小区,没有配套的非机动车集中停放和充电场所,长久以来小区内飞线充电现象比较突出。5月6日,西渡城管中队会同西渡街道安监、公安等部门来到鸿宝一村、鸿宝二村,就“不得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和插座为电动自行车充电”进行普法宣传,并对发现的“飞线充电”情况立即要求当事人整改。对于此次普法宣传,小区居民都纷纷表示欢迎,说以往只能好心提醒邻居“飞线充电有隐患”,现在有了法律依据,劝起来更“名正言顺”、更有底气了。
下一步,城管西渡街道中队将依托城管工作室,运用城管宣传阵地,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内各区域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管理的宣传教育。同时,对于屡教不改、一意孤行的相对人依法予以处理,杜绝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