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物质生活条件的日益改善,如今一部分退休的老年人茶余饭后喜欢聚集在广场上唱唱歌跳跳舞,这本是一项有益身心健康的娱乐活动,但是如果产生的音量太大,就会影响周边小区居民的日常生活。近日,小昆山城管中队接到居民投诉,反映港丰村居委会外的广场上,每天晚上有人摆放扩音设备播放音乐,高亢的喇叭声从五点多开始,最迟要持续到晚上十点左右,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休息。近期,甚至出现了收费唱歌的现象。
接到举报后,中队立即开展调查。根据举报人提供的情况,执法队员五点多来到举报现场进行实地查看。经检查发现,五点多开始广场上确实有人员聚集,并开展唱歌跳舞等娱乐活动,周边摆放了大功率的扩音设备供参与者使用,设备提供者从中收取一定的费用。现场播放的歌曲大多节奏紧凑、音调高昂、情绪饱满,高潮处音乐声产生的音量,使两人面对面正常交流都有一些困难。
针对这一情况,执法队员当场制止了该噪音扰民的行为,并与几位当事人进行了面对面沟通,告知其行为已经严重影响了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要求当事人今后在开展娱乐活动时降低音量,避免噪音扰民现象的发生。同时执法队员告诫当事人,收费唱歌属于违法设摊经营行为,违反了《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25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桥梁、人行天桥、地下通道及其他公共场所设摊经营、兜售物品,影响市容环境卫生。违反规定的,可处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当事人解释,在广场唱歌纯粹是个人兴趣爱好所致,前段时间有人建议其买个音响设备供别人唱歌,并收取少量费用分担设备的购买支出,所以才有了上述的情况。当事人表示对相关的政策规定不了解,没有意识到这种收费行为是不允许的,承诺今后将停止收费,并在娱乐活动中降低音量,避免干扰到周边居民的生活。
此后,中队进行了连续多日的实地复查,未发现举报区域有噪音扰民和设摊经营的现象。下一步,中队将加强与与居委、物业的沟通联系,以便及时掌握市容环境管理动态,同时积极开展普法宣传,进一步提高居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共同营造一个和谐有序、安宁宜居的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