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已于5月1日实施。为最大限度提升非机动车使用安全普法效果,6月7日,漕泾镇综合行政执法队联合镇司法所,通过“法语漕堂”宣讲平台积极开展《条例》普法宣传。
在建龙党建服务中心,执法队员对住宅小区内装修装饰常见违法行为进行了介绍,并结合《条例》相关内容,通过有奖问答等形式,用方言和老百姓们亲切交流,为老百姓们答疑解惑。现场气氛热烈,“今天,通过城管人员的介绍后,让我对相关法律有了初步了解。回家后,我会和家人再认真地学习一下宣传资料内容,多了解一些相关法律知识,规范电瓶车停放和充电,更好地配合我们的社区工作者维护小区良好的公共环境秩序。”一位小区居民说道。
通过此次宣传活动,使居民群众对《条例》有了一定的了解。接下来,中队将继续配合社区,进一步加大非机动车安全宣传,同时通过“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方式,不定期开展公共场所环境秩序整治,全力维护城市文明形象,守护城市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