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闵行区虹桥城管执法中队接到投诉,虹井路上一小区的某业主在装修时,拆除了大量墙体,投诉人也不清楚是否承重墙,担心影响房屋安全,希望城管能上门核实。中队执法人员接到投诉后,立即到现场进行查看。经过仔细核对该处房屋的建筑平面图、房屋结构图以及现场缺失的墙体,发现该处房屋为钢混结构,被拆除的墙体均不是承重墙,但是该户内,客厅、卧室、厨房三处连接阳台的墙体被拆除了一部分。执法人员当场对该户业主和装修公司开具了《谈话通知书》以及《责令改正通知书》。约谈中,业主对此无异议,愿意配合执法部门,对拆除的墙进行恢复,并接受罚款;但装修公司认为,自己是受了业主的委托进行房屋内拆墙工作,装修方案也是经过业主签字确认的,如果要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就很冤枉。执法人员对其进行了法规政策的宣传:作为设计师,在房屋设计之时,不光要考虑业主的实用性,还要考虑房屋整体的安全性,作为装修企业,不光要考虑经济效益,更要考虑社会效应和法律效应,行政法律法规很多,业主不一定能都熟悉,但装修企业作为业内人士,必须要专业,要熟悉与自身业务相关的一切法律法规。经过耐心的沟通,该装修公司终于认识到了自身的问题,表示会积极配合整改,愿意配合接受处罚,同时还邀请我中队执法队员到其公司,为公司内的所有设计师和项目经理宣传讲课,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
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禁止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的,由主管部门对装修人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对装饰装修企业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房屋装修时,大家往往都在关注是否有违法搭建,是否损坏了承重结构,而忽略了连接阳台的墙体。在建筑学上,连接阳台的墙体被称为配重墙,是用于阳台配重的,如果拆除了,会影响阳台的正常使用。而作为装修公司,也不能以“万事找房东”的心态来装修房屋。在城管执法中装修公司并不是法外之臣,装修合同也不是装修公司的“免死金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