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扔族”注意啦!还在乱扔垃圾?崇明城管可盯着你呢!
近期,长兴镇一小区居委和物业时常发现在部分楼栋门口有零星生活垃圾堆放的现象,导致小区公共区域楼道口环境脏乱差,有碍观瞻,影响通行。
视频监控认“主人”
物业公司通过调取楼栋门口视频监控,发现是有住户将生活垃圾随意丢弃在楼栋门口。通过视频采集和信息核对确认,物业公司通过城管社区工作室将此情况上报至长兴城管中队。
管执联动来规范
长兴城管中队接到物业、居委的线索上报后,上门对10户存在乱倒垃圾违法行为的住户进行走访调查。得知这些住户都是因为所在楼栋距离投放点较远,为了贪图方便少走几步路便随意丢弃。
宣传教育入人心
自《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正式实施以来,垃圾分类观念逐渐深入人心,大多数市民已养成了定时定点投放垃圾的习惯。但因个人贪图方便,就在小区随手乱扔垃圾,严重影响了小区的整体生活环境。创造和保持清洁、优美的卫生环境,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更是每个人的责任。中队逐一对住户进行了宣传教育,并对乱倒垃圾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
法律小课堂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 禁止下列影响环境卫生的行为:乱倒垃圾、污水、粪便、乱扔动物尸体等废弃物。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款 责令改正,对个人处二百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