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改非”不仅对小区居住环境带来负面影响,同时也存在安全隐患。近日,马陆城管中队执法队员接到举报,位于高台路某住宅小区的一处居民住宅涉嫌居改非。
执法人员立即到达现场进行检查,发现该处房屋客厅摆放办公桌6张、办公椅10把、电脑2台,一旁堆放有方便面若干箱;南侧主卧摆放床铺1张,其上堆放杂物;北侧次卧锁闭,情况不详;厨房灶具上摆放塑料盆和盆栽,以上均无使用迹象。经核查,此处为出租房,租户为某公司。
执法队员联系到该公司负责人,经调查询问,该负责人称该处房屋仅作为租住用,里面的办公设施是原租客遗留下来的,并没有在此地进行经营活动。根据现场勘察情况,针对使用人未按照不动产权属证书载明的用途使用物业,擅自改变物业使用性质,将房屋用于仓储和办公的行为,执法队员责令其限期整改,恢复原貌,该负责人表示愿意配合整改。
《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五十八条第一款:业主、使用人应当按照规划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或者不动产权属证书载明的用途使用物业,不得擅自改变物业使用性质。
规定整改的期限到后,执法队员再次来到上述地点进行复查,发现该处房屋客厅、南侧主卧、北侧次卧及厨房、卫生间均已清空,当事人已退租。
未来,马陆城管中队将持续开展住宅小区城管执法事项的检查工作,加强同物业协同联动,及时发现、查处违法行为,维护整洁有序的居住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