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城管菊园中队:“进社区”发现群租 耐心普法解民忧
发布日期:2021-09-26


近日,菊园城管中队执法队员在“城管进社区”工作中接到物业上报,称柳湖路118826***室涉嫌群租,队员当即赶往投诉地点进行执法检查。

 

执法队员到达现场后,对照《房屋结构图》逐个房间进行了严格的检查。经现场勘查,该房屋共有三个房间一个客厅,客厅和两个房间居住情况符合法律要求,只有靠近客厅的南房间面积8平方米,设一高低床居住2人,人均面积不足5平方米,涉嫌群租。经调查,该房屋承租人李某在房产中介处租得此房间,看见上铺空置,遂将上铺提供给同事居住。

 

在收到执法人员当场开具的《责令改正通知书》时,当事人李某表示非常不解,自己出于好心把房间提供一名同事住,并没有大量人员居住,怎么就违反法律法规了。执法人员耐心地向其进行了普法宣传和解释说明。其实,群租的认定并不像普通群众想象的那么简单,由房管局等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本市住宅小区出租房屋综合管理的实施意见》对“群租”的认定标准有严格规定,并不仅限于人数限制。原始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是否有分割、搭建后出租,或按床位出租现象;任一出租房间的居住人数是否超过2人;任一出租房间的人均居住面积是否低于5平方米……都是认定是否“群租”的标准。在执法人员的耐心普法后,当事人认识到了错误,同意劝离其同事,并采取行动自行改正。

 

次日,执法人员上门复查时,发现该房间高低床的上铺已拆除,符合整改要求。鉴于当事人及时纠正违反行为未造成危害后果,执法人员作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

 

今后菊园城管将加强普法宣传,依托“城管进社区”,定期开展“谁执法谁普法”宣传活动,零距离普法、面对面交流,有效提升社区法治水平,提升社区居民法治意识。


来源: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徐家汇路579号金丽大厦     邮编:200023
总机:021-63316800(周一至周五 9:00-11:30,13:30-17:00)
上海政务服务总客服:12345
网站标识码:3100000116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2021016245号-2
网站备案号
请用微信扫码关注
上海市城管执法局
上海市城管执法局
嘉定区城管执法局
嘉定区城管执法局
松江区城管执法局
松江区城管执法局
静安区城管执法局
静安区城管执法局
虹口区城管执法局
虹口区城管执法局
金山区城管执法局
金山区城管执法局
奉贤区城管执法局
奉贤区城管执法局
青浦区城管执法局
青浦区城管执法局
闵行区城管执法局
闵行区城管执法局
黄浦区城管执法局
黄浦区城管执法局
徐汇区城管执法局
徐汇区城管执法局
浦东新区城管执法局
浦东新区城管执法局
宝山区城管执法局
宝山区城管执法局
长宁区城管执法局
长宁区城管执法局
普陀区城管执法局
普陀区城管执法局
崇明区城管执法局
崇明区城管执法局
杨浦区城管执法局
杨浦区城管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