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上午,国庆长假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新泾镇综合行政执法队迎来了两位特殊的“客人”,“感谢你们执法队员在拆除我家违章搭建过程中的公正执法,不仅减少了我的经济损失,还化解了邻里矛盾。”后经询问得知这两位“客人”是一起违章搭建的当事人凌女士和其父亲,他们将一面写有“公正执法、热心为民”的锦旗送到执法队员手中,表达了对执法队员暖心服务、化解民忧的感谢。
自家违建被拆除,还给执法人员送锦旗,这是怎么回事呢?事情要从9月18日的一个投诉说起。当天,执法队接到居民投诉,反映天山路288弄海逸公寓31号1801室擅自在公共露台搭建构筑物,请求执法人员尽快查处。按照投诉处理流程,执法队第一时间安排队员前往现场处置。经现场检查,被投诉的地址就是凌女士的家,投诉人是其隔壁的邻居。当事人在自家阁楼外面的公共露台上正在搭建阳光棚构筑物,形状呈“L”型,经测量该处阳光棚面积为14.7平方米,不仅占用了公共空间,还影响消防安全,存在安全隐患。由于凌女士不在现场,执法队员便将当场开具的《调查通知书》交由其父母,当其父亲得知搭建阳光棚的行为涉嫌违法搭建后,情绪十分激动,不愿配合执法工作,不仅拒绝接收法律文书,还对执法工作产生质疑,“很多人家都在顶层搭建了阳光棚,也没有拆除,你们怎么不查处?”“我们住顶层房顶常年漏水,一直修不好,搭这个棚子是为了防水,怎么就违法了?”面对老人的质疑,执法队员耐心沟通,细致地讲解擅自搭建阳光棚所违反的法律法规,讲明该处公共露台属于消防通道,擅自侵占会造成的危害,最终消除了老人的抵触心理。
后来,当凌女士知道了执法队员与其父亲沟通的过程后,为其父亲的言辞感到愧疚,被执法队员认真负责的态度和人性化的执法所打动,表示其已充分认识到违法搭建的危害性,承诺会尽快拆除阳光棚,后续执法队员上门复查时发现当事人履行了承诺,自行拆除了违章搭建。
这面鲜红的锦旗是对执法队员工作的肯定,衡量着执法的温度,它既是鼓励也是鞭策,激励着新泾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队员们践行“执法为民”的初心,继续脚踏实地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焦百姓之虑,想群众所想,换位进入当事人困境,真正成为那抹温暖人心的“城管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