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来电反映三门路某小区内一家6楼住户正在违法搭建阳光房,五角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队员接报后第一时间赶往现场进行查看。经查,该住户正在自家露台上用不锈钢框架搭建阳光房,执法人员立即叫停施工,并向当事人进行了现场询问调查。
当事人是一位七十余岁的老人,执法人员在详细询问后,得知其没有相关审批手续,遂告知其涉嫌违法搭建。听罢,老人急了,他称这是在自家露台上搭建,怎么会违法,还拿出了房产证给执法人员看。执法人员耐心向老人解释,产证上房产面积不包含露台面积,露台只有使用权,未经批准搭建建筑物、构筑物均属于违法行为。老人又表示因为自家房屋是复式结构,露台下面就是卧室,屋顶经常会漏雨,而且怎么也修补不好,睡在里面苦不堪言,搭建实属无奈之举。
对此,执法人员明确表示,搭建也许能起到防水效果,但终究是违法行为,如果住顶楼的住户都在露台上搭建违法建筑,一来影响小区环境;二来容易造成安全隐患。因此,违法搭建必须依法拆除。至于屋顶漏水的问题,执法人员会积极协调小区物业和居委会帮助老人进行修缮。
在执法人员耐心细致多次上门做当事人思想工作之后,当事人自行将露台上的违法搭建进行了拆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