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长假结束复工伊始,川沙新镇综合行政执法队第四分队接12345市民投诉热线反映,位于华夏二路1455弄心圆西苑小区23号****室内,不仅存在房东将房屋出租的情况,还将房屋内的阳台改装成卫生间使用,给楼下居民带来噪音及渗水困扰。接报后,城管队员立即联系小区所在居委及物业上门进行查看,投诉情况基本属实,房东将南面阳台隔断搭建了一间卫生间,并安装了马桶、淋浴设施及台盆等。
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禁止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成卫生间、厨房间”。该处房屋的改建已经涉及违反了相关条例,城管执法队员立即联系了房屋当事人来中队约谈,当事人对擅自违规改建的行为供认不讳,执法队员立即按照相关条例对当事人进行立案查处,并要求当事人7日内自行整改拆除。2月16日下午,城管执法队员再次上门查看,该处的卫生间已经完全拆除,恢复原状,投诉人对城管执法部门的“速战速决”处置方式表示满意。
随着城镇小区出租房日益增多,房屋乱改乱建的情况时有发生。将阳台改建成卫生间,由于阳台并没有进行防水等处理,很容易发生渗漏等情况,且卫生间产生的污水需要排放进入专门的污水口,而阳台只有雨水管,污水流入雨水管,很容易造成环境污染等问题。将阳台改建成WC,万万不可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