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研学善以致用 实作风实以办案——闵行区浦江镇第一起中介行政执法事项案件
发布日期:2021-04-19


自房管执法事项划转城管执法以来,面对着专业性强的新领域,以及未接触过的全新执法事项,闵行区浦江城管执法中队一直秉持着“善学肯研”的工作作风,发挥“比学赶超”的干劲,以强作风、强纪律性不断修炼自身素质,做到小心求证、作风务实、认真办案,研究透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确保顺利办案,完成结案,处置了闵行区浦江镇第一起中介行政执法事项案件。

 

善学实作风

 

在接手房管中介类执法事项以来,浦江城管队员并没有轻取冒进,因为房管中介类涉及的法律法规政策内容多、范围广、事项杂。面对的中介当事人一般在行业内从业多年,法律法规政策早已吃透。若没有研究透法律法规政策,就上门开展执法检查,可能难于发现问题,落实执法办案。为此,浦江城管中队执法队员们刻苦钻研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同时邀请区城管执法局法制科的老师,到浦江中队开展专题培训。通过自学和集中培训,队员们熟知相关的法律法规,为下一步对房产中介的执法检查奠定理论基础。

 

善于在实践中磨练

 

队员们配备好法律文书和相关告知书,对辖区房产中介开展检查工作,虽然法律法规政策了熟于心,但理论和实践还是有差距,所学要化为所用会碰到很多磕磕绊绊。比如队员发现一些中介没有备案,但是营业执照齐全,执照上的经营范围上有:房地产经纪服务。执照早已在2019年办出,虽然执法队员对《上海市房地产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了然于胸,该行为属于未及时备案,违反了《上海市房地产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第八条第二款,但是执法队员在实务中有了新的疑问:中介机构虽取得营业执照,但未及时办理备案,那么在未备案期间从事的房地产居间业务是否有效?签订的居间合同是否有效?若合同无效,那么执法队员也没有必要开展其它项目的执法检查了。

 

于是,执法队员再次回炉学习,并进行小组讨论,经反复研究后,取得合意:房地产中介机构取得营业执照,但是未及时向房地产交易部门备案,作为经营主体它存在一定的瑕疵,但这并不影响居间行为和居间合同的有效性,执法队员应当依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和《上海市房地产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同时检查居间行为是否有产权人书面委托等其它执法事项。

 

实作风认真办案

 

执法队员通过再次返工细心研究后,面对当事人更有了底气,言语间也多了许多专业术语,通过执法队员和当事人的多次谈话,反复宣讲法律法规,陈述利弊,当事人原先认为执法队员只会来翻翻垃圾桶检查垃圾分类,对“城管”的偏见渐渐消除,经过多次接触连赞其懂行,遂积极配合执法,执法队员向当事人开具相关文书,均有效送达,该案件顺利推进。但是在整个办案过程中,作为浦江中介第一罚,该类型的《现场检查笔录》第一次做,《谈话通知书》第一次写,在取证过程中,执法队员非常谨慎,通过反复讨论论证,细节上颇有考究。

 

中介第一罚虽已结案,但该案只是城管执法407项执法事项中的一个,还有更多疑难杂症需要攻克,还有更多艰难险阻需要克服,下阶段,浦江城管中队将继续勇于攀高峰,勇于攻坚克难,勇于逆水行舟,以“三实”为工作作风,善研学实作风,善磨练实实践,善严谨实办案。打造一支严格执法,严谨执法,执法为民的队伍。


来源: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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