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世博城管中队执法队员巡查至高科西路国展路路口时,发现一辆车身两侧及车尾都装有投屏显示器的车辆,且正播放着一名男性的歌舞视频影像内容,执法队员遂上前示意停车并进行检查。
根据现场驾驶员表示,该视频内容为有偿投放,且无任何审批手续。根据《上海市流动户外广告设置管理规定》第四条第二款的有关规定,禁止利用除轨道交通、公共汽电车、出租车和货运出租车外的其他车辆设置经营性户外广告。该车属于非营业性轻型非载货专项作业车,违规设置了户外流动广告,并绕行于闹区的沿街街道,影响了正常的交通秩序,更妨碍了市容市貌的整洁。执法队员对违规车主进行了相关的法律法规教育,并责令车主立即整改,停止播放视频内容,后续的处理也将逐步推进。
从以前的电视TVC广告到现在各APP的开屏广告,从以前的灯箱广告到现在各大标志性大楼的户外LED广告投放,现如今的广告投放模式越来越多样化,穿行在城市大街小巷的汽车车身无疑是一块很好的流动广告牌,这也导致部分车主为了追求有偿的经济效益,不经有关部门审批,随意在车身黏贴广告或喷涂标识,不仅为自身的驾驶环境埋下了重大的安全隐患,也影响了市容市貌的整洁有序。世博中队执法人员将在今后的执法工作中不断加强对辖区内流动户外广告的管理,为有效维护辖区户外广告市场的有序和辖区环境的整洁靓丽而努力,给广大人民群众营造一个健康的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