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道设摊、快递包裹随意堆放、超出门窗经营……
在城市管理中,此类首次违反且影响轻微的行为究竟如何执法?该不该罚?
根据近期市政府出台的《关于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指导意见》,南西综合行政执法队正积极推行“轻微免罚”制度,对城市管理中首次违反、影响轻微并能及时改正的一些违法行为,推行“首违不罚”的容错机制,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进一步优化法制化营商环境。
近日,南西综合执法队在对大沽路菜场、吴江路湟普汇商场等区域巡逻中发现,有商户存在占道堆物、占道设摊经营、超出门窗经营等违法行为。执法队员通过调查发现,管理相对人系首次违反城市管理规定并且行为影响轻微,执法队员采用了现场教育和口头警告措施,促使管理相对人现场立即主动改正,作出不予处罚的决定。
下一步,南西综合执法队将进一步推进“首错不罚”的制度落实,通过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非强制手段,指导当事人作出整改,不予处罚不是免责,更不是豁免,而是为企业提供了更加包容、更具活力、更有温度的发展环境,不仅为企业纾解困难、激发市场活力,也为对我们自身执法效能、执法水平的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