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执法】因一己之私,他们竟对绿化带下手了
发布日期:2022-09-07 字号: [     ]


绿色植物可以作为隔离带减少噪音,也可以通过光合作用吸收空气中的二氧化碳从而净化空气,是非常有利于小区居民身心健康的。然而,小区内损坏绿化的事件还是时有发生,这不仅降低了小区居民的生活质量,还一定程度上破坏了小区的自然环境。


近期,金山区朱泾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接到金来居委会反映,辖区某居民小区内出现一起损坏绿化的行为。


接到消息后,执法队员立即到达现场进行核实。根据居委会工作人员提供的线索,执法队员很快找到了损坏绿化的当事人,他表示平时在楼下绿化带旁有休息喝茶的习惯,由于旁边的灌木丛近期太茂密影响到了他,因为法律意识淡薄就擅自进行了修剪。


执法队员当场对当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法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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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巷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也在近期接到绿化养护部门反映:在金廊公路绿化带内存在居民私自开垦种菜的违法行为。


执法队员会同村委会逐户走访相关居民,并告知相关法律法规及毁绿占绿的危害。经过普法宣传,绝大多数居民都认识到了自身错误并积极配合整改,绿化养护部门也将对绿化带重新进行补种。


本次整治行动共出动执法队员20余人次,整治毁绿种菜面积超10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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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市绿化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禁止下列损坏绿化和绿化设施的行为:(一)偷盗、践踏、损毁树木花草;(二)借用树木作为支撑物或者固定物、在树木上悬挂广告牌;(三)在树旁和绿地内倾倒垃圾或者有害废渣废水、堆放杂物;(四)在绿地内擅自设置广告、搭建建筑物、构筑物;(五)在绿地内取土、焚烧;(六)其他损坏绿化或者绿化设施的行为。


小区绿化不应随意破坏,

保护绿化从你我做起!


金山城管在此友情提醒广大市民朋友们:能够生活在环境优美、空气清新的小区里是居民所追求的目标,为营造良好的小区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请禁止损坏绿化和绿化设施的行为,做知法守法的好公民!


我们也将尽我们所能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强化宣传教育,落实长效管控,切实为广大市民群众营造美丽、整洁、舒心的居住环境。


来源:金山城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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