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宝山区庙行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在宝宸怡景园深入推进“创全”迎检工作时,接居民反映其所住楼栋内租客开办瑜伽培训班。
执法队员立即赴现场,发现内有部分瑜伽锻炼的器械,但并未发现开设培训班的情况。该租客表示瑜伽系个人爱好,家中偶有朋友过来一起锻炼,并未开设瑜伽培训班。
根据现场勘察并结合约谈情况,队员初步判定该处开设瑜伽培训班的可能性较大。但因现场未发现实际证据,队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疫情防控要求,对该租户进行了教育劝导,责令其不得在租住的房屋内进行经营性活动。
心怀疑虑,执法队员并未就此终止此项诉件处置工作,多措并举开展调查。
1.紧盯线索不松劲,多跑勤查有实招
执法队员将此项群众诉求融入城管社区工作室,
一是召开座谈会,加强与居委、物业沟通,掌握该租客的具体情况;
二是走访调查该租客左邻右舍的居民,初步掌握瑜伽培训班开设的时间;
三是采取常规检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全面加强日检夜查。
根据掌握的线索,在一次次检查后,队员当场查获了该处开设瑜伽培训班的证据,开具责令整改文书,要求该租客立即整改。
2.普法教育强引导,整改全面显实效
面对执法队员高频次复查和卓有成效的普法教育,该租客表示将寻找商铺开设培训班,并且承诺不再在租住的房屋内进行经营性瑜伽培训活动。
随后,该租户陆续搬离室内瑜伽锻炼用品,恢复房屋正常使用,并表示已在附近租用一间商铺,近日将开业经营。
3.用心用情化难题,群众满意有成效
执法队员第一时间告知周边居民情况进展。得知身边的疫情防控隐患得到了妥善解决,该楼内的居民纷纷向执法队员表示了感谢,并表示往后以身作则、互相督促,做好分内事、做好身边,共同营造良好的居住环境。
下阶段
庙行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将继续结合“创全”迎检,齐心协力,查漏补缺,持续巩固创建工作实效,全面提升城市环境面貌。
法规小贴士
《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五十八条第一款:业主、使用人应当按照规划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或者不动产权属证书载明的用途使用物业,不得擅自改变物业使用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