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执法】占用基本农田建果园?立即清除!
发布日期:2022-09-19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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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浦东新区万祥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接到相关线索,在万祥镇新路村发现大规模使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城管队员经过调查,发现朱某等人在新路村违法利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了167亩的葡萄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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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队员上前制止,可种植人非但没有意识到此行为已经违法,还振振有词:“这些葡萄苗算上种植棚,我们已经投资很多钱进去了,你们政府不让种就要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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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这一情形,城管队员联合镇农办及村委等工作人员,多次对当事人进行教育劝阻并进行普法,明确表示此一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由于非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情形严重的话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在权衡了利弊后,当事人终于放弃了赔偿的想法并自行拔除了全部葡萄苗。至此,这167亩基本农田非粮化种植问题得到了解决。



 农用地包括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及其他农用地。永久基本农田属于耕地。


 永久基本农田,是指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不得占用的耕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强调禁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就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就是“饭碗端在自己手里”。浦东城管强化执法监督,严查违法用地,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巩固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 


来源:浦东城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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