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上海市城管执法系统自建房安全专项执法整治行动方案》的要求,坚决防范重大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总队与宝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通过联合督察的方式,加强对街镇综合执法队专项执法工作的统筹指导监督,确保“自建房安全专项执法整治行动”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总队四大队与宝山区拆违办、宝山区局监督科在联合督察中发现宝山区某镇某村存在经营性自建房现象,在该村菜场南侧空地有擅自搭建的自建房,在村内2号、4号、25号三处存在擅自改造的自建房,出租给个体商户从事经营性活动,经营范围为餐饮、汽修、美容美发废品回收等。为确保风险隐患在第一时间得到及时排除,联合督察组现场要求商户停止经营性活动,并联系镇拆违办和属地城管综合执法队,督促属地相关部门根据相关法律要求予以拆除。
截止23日,该村四处涉嫌经营性自建房均已整改完毕,经联合督查组现场复核确认三处擅自改造的自建房已全数复原,擅自搭建的一处自建房已经被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