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营造整洁有序的市容环境,坚决遏制非法“黑广告”、“城市牛皮癣”乱象,打造高品质城市环境,根据奉贤区城管执法局部署,奉贤区庄行镇综合行政执法队积极推进落实非法“黑广告”专项执法行动。
召开“黑广告”专项整治部署会,并由法制员从法律适用、平台操作、自由裁量等方面开展强化培训。
联合城运中心,充分发挥“一网统管”平台优势,形成合力;建立“黑广告”专项整治群,网格发现—执法处置,打破传统巡查办案模式,提高行政执法效率。
电话告知黑广告号码使用者,限期整改
下一步,庄行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将继续依托“一网统管”平台,深化部门合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切实成效。
普法链接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树木和建(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上张贴、悬挂宣传品。
禁止单位和个人在树木和建(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上刻画、涂写。
禁止单位和个人在主要道路、景观区域、商业集中区域、交通集散点、轨道交通站点以及市绿化市容部门确定的其他公共场所散发商业性宣传品。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责令改正或者责令清除,可以处警告、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其中,对以张贴、悬挂、刻画、涂写、散发等形式组织发布宣传品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对违反规定随意张贴、悬挂、刻画、涂写或者散发宣传品,在其中公布通信工具号码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通知通信工具号码使用人限期接受处理;逾期不接受处理的,书面通知通信管理部门暂停其通信工具号码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