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杨浦城管新江湾城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依据《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向市民王先生开出了首张生活垃圾未按规定投放的提示告知单,这一举措不仅体现了城市管理部门对垃圾分类工作的严格监管,更彰显了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执法理念,为构建绿色、和谐的城市环境树立了新的标杆。
一、教育与处罚并重的创新实践
2024年9月24日,新江湾城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店主王先生将一小袋生活垃圾临时堆放在本市政悦路某号门前公共区域,经询问当事人,该店铺尚未正式营业,这袋生活垃圾是店主王先生当天早上打扫该店铺后产生的,因其忙于打扫整理就临时堆放在店铺门前打算后续处理的。鉴于上述情况,新江湾城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并未直接采取处罚措施,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鉴于其违法行为轻微且及时纠正,未造成危害后果,决定不予立案,向其开出了杨浦区城管执法系统第一张《生活垃圾源头分类行为提示告知单》。
签完名字后,店主王先生长舒一口气说:“我们门店还未正式开业,所以就临时将生活垃圾堆放在屋外人行道上。刚开始我还以为是给我开罚单,后来才知道这是一张提示告知单,告知我相关法条并对我进行教育并给我机会改正。这个方式好,没有罚款,但也让我受到警示提醒。这样的执法,我打心里服。”
通过发放提示告知单,不仅向当事人普及了生活垃圾源头分类行为的重要性及具体规定,还明确指出了其违法行为的性质及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从而达到了既教育又警示的目的。
二、首张提示告知单的执法理念
此次提示告知单的发放,摒弃了“一罚了之”的简单粗暴方式,转而先通过温和的教育引导手段,告知市民相关法律法规,自觉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对于像王先生这样的初次违规情节轻微未造成后果并及时改正的情况,这种处理方式无疑是一次深刻的法治教育,有助于他们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主动改正。
在保障法律法规权威性的同时,充分考虑了当事人的主观意愿及行为后果,给予了一次改正错误的机会。这种执法方式,既体现了法律的温度,又促进了公众对垃圾分类投放规则的认同与遵守,有利于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投放的良好氛围。
三、未来展望与期待
“宽以济猛,猛以济宽,政是以和”。首张针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提示告知单是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具体体现,通过这种方式让市民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感受到执法的温度,对法律有更深刻的认识,从而起到减少违法行为的作用。同时,也呼吁广大市民朋友积极响应政府号召,从自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认真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义务和责任。相信在不久的将来,上海的垃圾分类工作将会取得更加显著的成效并为全国的垃圾分类工作树立新的典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