侥幸心理要不得,城管跨街镇查处违规运输建筑垃圾
发布日期:2024-12-13 字号: [     ]

案件详情

  近日,普陀区宜川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接万里新村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移送案件称,一车辆从泰山二村小区内驶出,后于当天下午3时在真北路真南路路口处因司机无法出示有效的建筑工程垃圾运输许可证被万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查处。经核实,该车辆所有人为上海某环卫清洁有限公司。

2d8a2b455557e10d790b23bd3808ba06.png

  执法队员迅速赶往泰山二村进行检查。经调查,该小区正在进行加梯工程。由于楼栋门前道路较窄,需要进行道路拓宽,由此产生涉案建筑工程垃圾。   

6a3c3a0555a0e454a0e73152e4bdfd81.jpg

2e7a3346f58160df1949cfa75bca5b78.jpg

   此次道路拓宽工程由上海某贸易商行进行施工,并由其委托上海某环卫清洁有限公司进行建筑工程垃圾运输。

  执法队员随即联系上海某贸易商行的负责人,该负责人试图将责任推回给加梯公司,但在执法人员出示委托合同、发票收据等证据后,该负责人承认了违法行为,并表示配合接受处理。宜川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对上海某贸易商行将建筑垃圾交给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处置这一违法行为,处罚人民币一万元整。

a192a1e143e18bd6fa1d9863e04107c6.jpg

  运输处置建筑垃圾不是一件小事,跨街镇联合执法已是常态,小宜城管在此提醒各施工单位切勿抱有侥幸心理,依法依规处置建筑垃圾,时刻将文明施工理念放在第一位。

普法小贴士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不得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的单位运输;

  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来源:普陀城管
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徐家汇路579号金丽大厦     邮编:200023
总机:021-63316800(周一至周五 9:00-11:30,13:30-17:00)
上海政务服务总客服:12345
网站标识码:3100000116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2021024116号-2
网站备案号
请用微信扫码关注
上海市城管执法局
上海市城管执法局
嘉定区城管执法局
嘉定区城管执法局
松江区城管执法局
松江区城管执法局
静安区城管执法局
静安区城管执法局
虹口区城管执法局
虹口区城管执法局
金山区城管执法局
金山区城管执法局
奉贤区城管执法局
奉贤区城管执法局
青浦区城管执法局
青浦区城管执法局
闵行区城管执法局
闵行区城管执法局
黄浦区城管执法局
黄浦区城管执法局
徐汇区城管执法局
徐汇区城管执法局
浦东新区城管执法局
浦东新区城管执法局
宝山区城管执法局
宝山区城管执法局
长宁区城管执法局
长宁区城管执法局
普陀区城管执法局
普陀区城管执法局
崇明区城管执法局
崇明区城管执法局
杨浦区城管执法局
杨浦区城管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