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上午,市城管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徐志虎调研黄浦区街道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工作,黄浦区委常委、副区长洪继梁出席调研。市城管执法局组织人事处、办公室、政策法规处,黄浦区委组织部(编办、公务员局),黄浦区司法局、黄浦区地区办、黄浦区城管执法局参加调研。
徐志虎局长充分肯定了黄浦区街道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工作,强调黄浦区改革工作总体部署周密,制度设计完善,关键环节把握较准,内设机构和队员编制也在优化整合,做实了基层,就加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徐志虎局长要求要强化思想认识,并提出三点意见:
一是要理顺职责关系。要理顺区局与街镇的关系,既要依法履行108项区局权限范围内执法事项,又要统筹加强对街道执法监督、业务指导、统一培训职责;要坚持“以块为主,条块结合”,既要相互支持,又要保持一定张力;要创新党建工作,强化统筹指导,提升队员思想政治素质、能力水平、作风纪律。
二是要健全制度体系。要抓住制度建设窗口期,联合区有关部门抓紧定好规则、制度;要根据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特点,设计好统筹队伍招录、培训、选拔、交流的统一规则,确保执法队伍整体性;要通过数据体现工作成效,强化考核结果在人员职级晋升方面的应用,在干部选拔交流方面强化全区统筹。
三是要强化指导监督。要创新理念、模式、手段,加强力量下沉后的指导、监督;要创新方式、方法,要健全评价机制,将对街道执法工作评议结果纳入区政府对街道的考核体系,对中队和队员考核建立指导性意见;要用好信息化手段,统筹加强对执法人员行为规范和执法流程的“双重约束”。
洪继梁副区长指出,做好街道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工作要重点从以下四方面着手:
1.要进一步推进街道执法标准化建设,避免因执法主体变化导致执法手势变化。近期,要在市局指导下加快研究形成总体方案。
2.要进一步加强条块联动,区局应该在制度上与街道做好衔接工作,不断细化对中队的指导、监督举措。
3.要进一步强化司法保障,不断健全司法各项制度,做实做强司法所,为基层执法保驾护航。
4.要进一步强调改革创新,不断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关注执法重心转移,探索执法方式转型,用好“一网统管”等管用实用、基层爱用的信息化、智能化管理平台,突出综合执法实际工作效果。
会上,区城管执法局就黄浦区街道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情况,具体从改革工作推进情况、“三定”情况、管理机制运行情况以及今年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四个方面进行详细汇报,与会部门就各自相关工作情况进行汇报、交流和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