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市民规避违规装修风险、构建和谐邻里关系,嘉定区嘉定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城管中队)推出装修前告知服务,通过前置管理、全程跟踪的“管家式”服务,让城管执法更有温度,让安居环境更有保障。
中队依托城管社区工作室+物业联动双平台,实时掌握各小区装修备案动态。通过主动上门服务,向业主和装修企业发放《文明装修告知书》,重点讲解装修禁止行为,如:承重结构不能破坏、天井及楼道不得违法搭建、公共区域不可占用或改建等;通过以案释法让市民更直观地认识到违规装修的法律责任。
中队联合物业强化源头治理,落实“三早”(早发现、早制止、早整改)机制,使违规装修发现在初期,制止在萌芽,实现对违规装修的“预警-处置-复查”闭环管理。通过物业日常巡查动态掌握装修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违规行为。一旦发现装修违规行为,中队迅速采取行动,向违规业主或装修企业发放《整改告知书》,明确指出违规事项及整改要求。同时,执法人员现场指导业主和装修企业如何合规装修,确保整改措施得到有效落实。在整改期限到达后,中队第一时间组织人员上门进行复查,核实整改情况。若整改到位,则予以销账;若仍未整改或整改不彻底,则将依法依规采取进一步措施,确保违规装修行为得到及时纠正。
中队将持续践行人民城市理念,通过服务+监管双轮驱动,为市民打造安心装修、舒心居住的宜居环境,让我们携手共建美好家园!
装修季温馨提醒
违规装修不可取,合法合规硬道理。
《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五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禁止下列损害公共利益及他人利益的行为:
(一)损坏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二)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三)破坏房屋外貌;
(四)擅自改建、占用物业共用部分;
(五)损坏或者擅自占用、移装共用设施设备;
(六)存放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性物品,或者存放、铺设超负荷物品;
(七)排放有毒、有害物质;
(八)发出超过规定标准的噪声;
(九)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