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黄浦区打浦桥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收到一则区检察院检察建议书,建议书指出泰康路某小区门口一处花坛存在绿植损毁、植被缺失、黄土裸露等问题,涉嫌存在养护单位未按养护技术标准进行养护,不但影响周边绿化市容环境,而且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 整改前
接到建议书后,执法队第一时间组织执法人员赶赴现场开展全面核查。执法队员现场测量出花坛总面积约为55平方米。经检查,发现花坛内部分植被呈枯萎倒状,叶片发黄脱落,有部分区域植被完全缺失、黄土裸露。同时,执法队员向区绿化管理所发出《执法协助函》,申请专业鉴定。经区绿化管理所协查函认定,该处花坛确实存在养护单位未按养护技术标准进行养护的情况。
为高效推进问题整改,执法队员立即联系该小区物业公司负责人,开具《调查(询问)通知书》进行约谈。物业方表示,因该花坛临近街区,行人来往密集,日常保洁和养护工作存在管理疏漏,未能切实履行绿化养护管理主体责任。针对该问题,物业方承诺会严格按照执法部门要求,按期完成绿植补种等工作。
在推进整改过程中,执法队坚持“执法与普法并重、整改与监管同步”原则。一方面,依法对涉事单位立案查处,明确整改时限与标准,并安排执法人员全程跟进整改进度;另一方面,执法队员向物业管理人员开展普法教育,重点解读《上海市绿化条例》相关规定,引导物业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日常管理要求。


▲ 整改后
目前,该花坛绿植已按要求补种,花坛周边环境焕然一新。
下一步,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将以此次检察建议整改为契机,持续加大辖区绿化区域巡查频次与监管力度,同时丰富普法宣传形式,增强居民的绿化保护意识,巩固绿化成果,不断提升辖区市容环境品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