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多方式取证处置夜间施工扰民
发布日期:2023-07-07


【办案经过】


2021年9月8日,有社区居民来到闵行区颛桥镇君莲城管工作站,反映都庄路梅州路东南侧星河湾工地存在夜间施工的现象。执法队员通过调取视频监控和现场检查的方法取证,确认星河湾工地确实存在夜间施工,遂要求其立即改正夜间施工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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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之后居民又向执法队反映此工地早晨5点仍存在提早施工的现象。执法队员再次开展调查取证,但未曾发现有提早施工的行为。


最后在居民自行拍摄的视频中发现凌晨5点多时,工人们在施工楼房的楼顶施工,避开了监控,现场也很难发现。执法队员要求施工方每日早晨6点之后进入施工现场,并且将入场情况及时间留存视频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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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夜间对该工地突击检查取证、调取相关监控和居民视频佐证三种手段相结合,执法队员最终确定了星河湾工地的夜间施工违法行为。


铁证面前,工地方供认不讳并愿意接受处理。执法队根据《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对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


【办案策略】


城管工作进社区

服务群众化纠纷


颛桥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专注进社区服务,用实际行动践行“为群众办实事”思想,服务群众零距离,充分依托社区工作站,第一时间回应居民诉求,服务群众时做到以理服人,执法时做到执法普法一体化。


创新执法方式

提高行政执法效能


“取证难”是城管执法的难点之一,创新执法方式是提高行政执法效能的重要途径,执法队员要善于运用创新思维,探索有效的取证手段和方式。通过调取工地监控等非现场取证方式,预先发现、固定违法行为,同时与投诉人合作寻求协助取证,并与现场检查取证相互印证。


探索研究城管执法的

未来方向与理念


服务型政府的回应性要求政府以解决社会公共问题为责任,政府机关对公民的诉求、意见、建议等积极、及时、有效、稳定地做出应对,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基本利益,保障安全、有序的社会生产、生活环境。


这一特点体现了政府以民为本、服务导向、及时反应和依法治理的要求,以促进公共利益、维护社会公正为主要目标,坚持积极主动而非被动消极地回应公众诉求,持续、长远而非暂时、短期的治理过程。


【经验总结】


以本案为例,在处置夜间施工扰民案件中,通过创新执法方式,运用工地监控等非现场取证、现场检查、请相关人员协助取证等多种方式取证,相互印证,不仅提高了执法办案效率,又有利于对施工工地的监管,能够实现全天候、无缝隙地对违法行为进行监管和查处,全面提升了行政执法效能,充分体现了政府回应性的特点。


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城管执法的工作与居民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安宁与安全。城管执法理应秉持“人民城市”的理念,真正做到执法为人民、执法靠人民。


【普法小贴士】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


《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二款:除抢修、抢险外,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禁止夜间从事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但因混凝土连续浇筑等原因,确需在夜间从事建筑施工作业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作业前,向所在地区生态环境部门提出申请。区生态环境部门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出具证明,并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出具的,应当说明理由。取得证明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作业现场的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


法律责任适用条款


《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九十条第二款:违反本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未按照规定取得证明从事施工作业,或者在禁止施工的特定期间从事施工作业的,由所在地区生态环境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可以责令暂停施工。


来源:闵行城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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