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上半年,哈尔滨市发生了一起严重的业主私自拆改房屋承重墙事件,该行为导致楼体出现裂缝,带来的严重安全隐患引发了民众对于损坏房屋承重此类违法行为的高度关注。因此,多个省市纷纷加强对房屋安全的监管力度,强化法律责任,促使相关主体履行安全职责义务。上海市在同年12月,也发布了修订后的《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其中对损坏房屋承重结构的行政处罚金额下限从原先的一万元提升至五万元,显示了我市对于涉及房屋安全问题的高度重视。
就在法规完成修订的节点,普陀城管桃浦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接到了一起投诉,称某小区一处房屋在装修过程中存在损坏承重结构的行为。执法队员立即出动,前往现场查看。经查,该装修房屋为03年砖混结构商品房,房龄偏老,现场可见多处砖块裸露,切割、敲砸痕迹明显。据执法队员粗略统计,竟有十多处墙体改动痕迹,可谓“千疮百孔”。执法队员第一时间固定证据并联系业主到场了解相关情况,同时邀请第三方机构,对房屋承重结构的损坏情况进行检测。
根据第三方机构检测报告结果显示,确认该处房屋存在承重结构件被拆除的事实,高达11处结构遭到破坏。面对这种严重违法事实,执法队员对当事人(房屋权利人)进一步调查询问,明确其损坏房屋承重结构的行为违反了《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规定,责令其限期修复,当事人还将面临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值得注意的是,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执法队员对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单位一并开展了调查。经调查发现,该房屋装修前已按规定向物业进行了报备、并缴纳了建筑垃圾清理费用。但是物业管理单位却在装修开始后没有履行其巡查监管责任,没有任何相关的巡查记录,更没有及时向执法部门上报业主的违法违规行为。直至引发居民投诉举报,执法队员已到场处置违法行为后,小区物业仍处于未知未觉。
执法队员据此向物业公司开具调查询问书,固定了物业公司的未履行职责的证据,明确物业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五十九条规定,未对业主予以劝阻、制止;更未在二十四小时内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一案两查,业主受罚,物业公司不履职的行为也将依法面临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处罚。
截止至1月17日,即在接到投诉后的第15天,由于桃浦中队的快速处置,在两份责令改正通知书各自发出后,两位当事人均已完成整改:房屋业主委托有资质的修复单位,对房屋完成结构修复工作;物业公司也加强了小区内多处正在装修房屋的检查工作,避免同类行为再次发生。
当下,在房屋装修过程中易发生损坏承重、破坏外貌等各类违法行为,有的有意,有的无意。此案的办理既提醒了房屋业主装修过程中需谨守法律法规,也敲响了物业服务企业的警钟。物业应切实履行巡查管理义务,否则一旦出问题,都难逃其责。执法部门在办案过程中将坚持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合理运用裁量基准并开展普法知识宣传,同时依托与居委、物业的管执联动、装修报备模式提前介入,有效遏制此类承重结构损坏案件发生。
《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第一项:
禁止下列损害公共利益及他人利益的行为:
(一)损坏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八十三条:
违反本规定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损坏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的,由区房屋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五十九条:物业服务企业发现业主、使用人在物业使用、装饰装修过程中有违反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以及临时管理规约、管理规约行为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或者临时管理规约、管理规约予以劝阻、制止;劝阻、制止无效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
《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八十七条:物业服务企业违反本规定第五十九条规定,对物业服务企业对业主、使用人对的违法行为未予以劝阻、制止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由区房屋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