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遮挡阳光了,我能自己修剪吗?该怎么修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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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阶段,闵行区古美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古美城管执法中队)接到市民投诉反映,东兰路某小区正在修剪绿化,小区树木“受伤严重”,疑似存在过度修剪的情况。
执法队员第一时间现场勘察,发现现场施工人员为小区物业聘请的绿化养护公司。因小区大部分业主反映树木太茂密影响冬季采光,因此对小区树木进行了统一修剪。
▲树木养护
▼过度修剪
经查,该小区某楼西侧有两棵香樟树只剩下了枝干,涉嫌未按照养护标准进行养护修剪的现象。古美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在与街道绿化部门沟通确认后认定,这两棵树被过度修剪。
执法人员综合考虑该公司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整改情况等因素,根据法律法规依法对该绿化养护公司处以相应的行政处罚。
说法析理
过度修剪是指过度的回缩修剪。对于过度修剪的两棵树木,执法人员敦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养护工作,确保其良好生长。同时,也将依托城管进社区、城管公众开放日等活动,加强绿化养护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普及,让社区爱绿、护绿、懂绿。
绿化可以降低城市热岛效应,提升城市的舒适度。小区内有良好的绿化环境,不仅可以美化小区,还有助于提升居民的身心健康。在此,古美城管也呼吁广大市民群众,积极参与到小区绿化建设和维护中,共同创建一个绿色、宜居的生活环境。
【普法小贴士】
《上海市绿化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五款
养护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绿地、行道树、立体绿化的养护技术标准进行养护。
《上海市绿化条例》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五款规定,养护单位未按养护技术标准进行养护的,由市或者区绿化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上海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
市和区城管执法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实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范围包括:
(三)依据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除绿化建设外的违反绿化管理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绿化修剪不能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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