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剪需谨慎 莫把“亿点点”当作“一点点”
发布日期:2024-03-04

 

“绿化遮挡阳光了,我能自己修剪吗?该怎么修剪?”

谁来修剪?如何修剪?请跟随小编一起来

  近阶段,闵行区古美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古美城管执法中队)接到市民投诉反映,东兰路某小区正在修剪绿化,小区树木“受伤严重”,疑似存在过度修剪的情况。

  执法队员第一时间现场勘察,发现现场施工人员为小区物业聘请的绿化养护公司。因小区大部分业主反映树木太茂密影响冬季采光,因此对小区树木进行了统一修剪。

微信图片_20240304091559.jpg

▲树木养护

▼过度修剪

微信图片_20240304091604.jpg

  经查,该小区某楼西侧有两棵香樟树只剩下了枝干,涉嫌未按照养护标准进行养护修剪的现象。古美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在与街道绿化部门沟通确认后认定,这两棵树被过度修剪。

  执法人员综合考虑该公司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整改情况等因素,根据法律法规依法对该绿化养护公司处以相应的行政处罚。

说法析理

  过度修剪是指过度的回缩修剪。对于过度修剪的两棵树木,执法人员敦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养护工作,确保其良好生长。同时,也将依托城管进社区、城管公众开放日等活动,加强绿化养护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普及,让社区爱绿、护绿、懂绿。

  绿化可以降低城市热岛效应,提升城市的舒适度。小区内有良好的绿化环境,不仅可以美化小区,还有助于提升居民的身心健康。在此,古美城管也呼吁广大市民群众,积极参与到小区绿化建设和维护中,共同创建一个绿色、宜居的生活环境。

  【普法小贴士】

  《上海市绿化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五款

  养护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绿地、行道树、立体绿化的养护技术标准进行养护。

  《上海市绿化条例》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五款规定,养护单位未按养护技术标准进行养护的,由市或者区绿化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上海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

  市和区城管执法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实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范围包括:

  (三)依据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除绿化建设外的违反绿化管理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绿化修剪不能任性

这份修剪指南手把手教您

微信图片_20240304091609.jpg

来源:闵行城管
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徐家汇路579号金丽大厦     邮编:200023
总机:021-63316800(周一至周五 9:00-11:30,13:30-17:00)
上海政务服务总客服:12345
网站标识码:3100000116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2021024116号-2
网站备案号
请用微信扫码关注
上海市城管执法局
上海市城管执法局
嘉定区城管执法局
嘉定区城管执法局
松江区城管执法局
松江区城管执法局
静安区城管执法局
静安区城管执法局
虹口区城管执法局
虹口区城管执法局
金山区城管执法局
金山区城管执法局
奉贤区城管执法局
奉贤区城管执法局
青浦区城管执法局
青浦区城管执法局
闵行区城管执法局
闵行区城管执法局
黄浦区城管执法局
黄浦区城管执法局
徐汇区城管执法局
徐汇区城管执法局
浦东新区城管执法局
浦东新区城管执法局
宝山区城管执法局
宝山区城管执法局
长宁区城管执法局
长宁区城管执法局
普陀区城管执法局
普陀区城管执法局
崇明区城管执法局
崇明区城管执法局
杨浦区城管执法局
杨浦区城管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