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前绿化去哪了?还绿于民“不手软”
发布日期:2024-04-15

 

  近日,虹口区曲阳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接到街道城运中心转来的12345市民热线工单,反映辖区某餐饮公司在装修过程中将门前绿化铲除,用作他途,导致原来的一片绿地消失了。接报后,执法队立即安排人员前往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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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前

  经执法队员现场勘查、询问当事人、对比相关资料、与物业现场确认等,发现投诉地址减少原有绿地东侧部分长约2.23米,宽约1.13米,西部部分长约4.81米,宽约3.62米,共计减少绿化约19.93平方米,执法队员在现场要求涉事门店将其破坏的绿化按原样恢复。

  经调查,涉事公司在门店装修时未办理过相关的审批手续就直接采取减少绿化的粗暴方式开工,没有意识到这是一个违法行为。

  执法队员普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指出涉事公司的违法行为,要求其在日后装修过程多关注相关的法律知识,杜绝此类情况的再次出现。

  同时,执法队将根据《上海市绿化条例》对该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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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后

  “毁绿占绿”重在常治长效。下一步,虹口区曲阳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将不断加强监管执法,一方面开展不定期执法检查,加强法治宣传,另一方面汇聚居委、物业等部门,充分发挥“哨兵”作用,引导社区群众提高法治意识、参与社区自治,共同做到毁绿行为发现在早、遏制在小,维护辖区环境长清、草坪长绿。

虹城说法

  普法内容介绍

  《上海市绿化条例》第三十三条:调整已建成的公共绿地内部布局,不得减少原有绿地面积,不得擅自增设建筑物、构筑物。确需调整已建成的公共绿地内部布局,增设建筑物、构筑物的,应当符合城市规划和有关设计规范要求,并事先征得市绿化管理部门的同意。调整其他建成绿地内部布局,调整后的绿地面积不得少于原有的绿地面积。

来源:虹口城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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