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网络视频越来越发达,经常有些视频为了赚钱博取流量,宣称其制作的阳光房、凉亭等建构筑物不是违法搭建,对群众极其不负责任。是否违法搭建,是根据各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来规定,必须由相关部门实地查看核实后,取得相应的审批手续才可以搭建。
案情
近日,崇明城管新河镇中队接到反映,称有人正在房顶搭彩钢架。
中队在发现相关情况后,立即上门查看,发现被诉人的房屋顶部正在使用彩钢架搭起新的房顶,远远看去宛如给房屋搭了一个“帽子”,其实这就是违法搭建中的加层。
经询问,这些新搭建的彩钢架子均是由一些外来的施工队走家串户地上门推销,宣称用新型的材料,防水效果好还不容易生锈,而且不属于违建。村民听信后就出于换修屋顶的需要,准备搭建。执法队员在现场对村民进行宣传和教育,村民在知晓相关法律法规后,完成了自行整改。
在随后的巡查过程中,执法队员发现有两家在材料准备阶段,还有一家已经在搭建阶段,队员第一时间将前面的案例告知村民,打消了继续搭建的念头,已经在搭建的村民也对新增建筑物进行了拆除,及时止损。
法律小课堂
《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
第三十四条 下列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按规定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一) 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或者管线工程;
(二) 需要变动主体承重结构的建筑物或者构筑物的大修工程;
(三) 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区域内的房屋立面改造工程。”
依据《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之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