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城市的钢筋水泥丛林中,每一户居民的家本应是温馨的港湾。然而,近年来一些不当的装修改造行为,却如同潜藏的“暗礁”,悄然威胁着居民的生活质量。近期,上海市普陀区长征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便成功化解了一起因室内违规改建卫生间引发的纠纷。
普陀区梅川五街坊的张阿婆,本过着宁静祥和的晚年生活,但楼上突如其来的装修,打破了这份宁静。通过12345热线,张阿婆向长征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求助:“楼上把房子租出去后,装修得乱七八糟,现在我家天花板墙皮都开始掉啦!”这通投诉电话,如同一记警钟,引起了执法队员的高度警觉。
执法队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踏入张阿婆家中,眼前的景象令人揪心:天花板上翘起的墙皮摇摇欲坠,仿佛随时都会掉落。随后队员们前往楼上调查。经查发现,在阳台内有一个私设的卫生间,崭新的马桶、还在滴水的水龙头,一切都表明这里刚刚经历了一场违规改造。于是,队员来到小区物业详细询问房屋的租赁情况,经物业工作人员介绍,得知该房屋由某二房东承租管理。通过多方联系,二房东匆匆赶到现场。面对执法队员的询问,二房东起初眼神闪躲,言辞含糊。但在执法队员耐心且细致的法律宣教下,二房东最终坦白:“我就是想多挣点租金,想着把阳台改成卫生间,房子能更好租出去,没想到会惹出这么大的麻烦。”
执法队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开具文书,并向二房东进行教育宣传,“这里明确规定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禁止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您的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法律规定,还严重影响了楼下居民的正常生活,造成安全隐患。我们会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对你进行处罚。”
几日后,执法队员再次来到张阿婆所在的小区。发现违规设置的卫生间已被全部拆除,执法队员按相关规定对二房东进行了行政处罚,同时督促二房东履行对张阿婆的赔偿责任,修复受损的墙壁。为了表达对执法队员的感激之情,张阿婆特意制作了一面锦旗送往执法队。
长征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将以此次事件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对小区“围墙内”的巡查力度。依托城管社区工作室,与物业管理方、居委等相关部门紧密合作,确保小区内潜在问题能被及时发现。同时,执法队还将定期开展普法宣传活动,通过通俗易懂的语言,生动鲜活的案例,让居民们深刻认识到遵守法律法规的重要性,不断提高居民的法治意识、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法律适用
管理依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一款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禁止下列行为:(二)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处罚依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罚款:(一)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的,或者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的,对装修人处5百元以上1千元以下的罚款,对装饰装修企业处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