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绿护绿,向毁坏绿化行为说“NO”!
发布日期:2025-02-11 字号: [     ]

 案件经过:

  擅自损坏绿化草坪,违法吗?答案是肯定的。

  2024年12月20日09时20分,青浦区金泽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巡查至XX公路时,发现有人正在附近绿地内热火朝天地挖草坪,执法人员立即进行现场勘查,现场施工负责人陆某表示其公司在此处施工抢修埋设在绿地下的管道,以为绿地上的草皮是野草,挖一下没有关系,所以没有进行申请。

  我执法队员对该公司施工人员现场进行了普法教育,告知该行为违反了《上海市绿化条例》的规定。小小草坪虽然没有灌木高大,没有花卉美丽,但它可以净化空气、保持水土、调节湿度温度等,是生态环境的重要屏障。擅自破坏草坪,不仅是对城市景观的破坏,更是对公共资源的侵害,城管执法部门将依法查处。

  案调终结后,中队结合裁量基准及《上海市绿化补偿费标准》对XX工程有限公司损坏绿化的行为依法作出了处罚决定。2025年1月4日,当事人已委托绿化单位在案发地址重新播撒草籽。

  公共草坪虽不起眼,但既是城市风貌的标志,也是人居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擅自损坏草坪绿化的行为,不仅影响市容市貌,也破坏了城市生态。城市的绿化需要大家共同守护,切勿因疏忽大意或心存侥幸而损害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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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法小贴士: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

  《上海市绿化条例》第三十七条:

  禁止下列损坏绿化和绿化设施的行为:

  (一)偷盗、践踏、损毁树木花草;

  (二)借用树木作为支撑物或者固定物、在树木上悬挂广告牌;

  (三)在树旁和绿地内倾倒垃圾或者有害废渣废水、堆放杂物;

  (四)在绿地内擅自设置广告、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五)在绿地内取土、焚烧;

  (六)其他损坏绿化或者绿化设施的行为。

 法律责任适用条款

  《上海市绿化条例》第四十五条:

  责令改正,并可处绿化或绿化设施补偿标准三至五倍的罚款。

来源:青浦城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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