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浦区控江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收到移送件,反映控江路某小区涉嫌存在砍伐树木、占用绿地的情况。执法人员通过调查取证、咨询绿化主管部门、对植物进行鉴定确定了违法事实。经了解,施工公司在美丽家园建设过程中为方便施工计划对树木进行迁移,但在实施过程中却擅自砍伐树木。执法人员对违法行为当事人进行了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按照裁量基准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决定,并要求其在对应的植树季节补种相应的树木,对被损坏的绿化进行恢复。
擅自砍伐树木的行为不仅破坏了城市的绿化环境,还可能对生态系统造成不可逆转的影响。树木作为自然界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净化空气、调节气候、保持水土等多重功能,一旦被破坏,将对城市的生态环境产生连锁反应。此外,擅自砍伐树木还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以及补偿相关经济损失。
绿化是城市文明的象征,也是居民生活品质的重要体现。保护绿化资源,维护生态平衡,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和义务。下一步,控江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将加大对绿化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居民和施工单位的法律意识,同时加强对小区树木和绿地的监管。在此也倡导大家携手共建美丽家园,共同维护城市绿意,让绿色成为城市最动人的底色。
普法小贴士:
《上海市绿化条例》
第二十九条第一款
禁止擅自砍伐树木。
《上海市绿化条例》
第四十三条第二款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擅自砍伐树木的,由市或者区绿化管理部门处绿化补偿标准五至十倍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