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守护居民公共绿地空间,提升小区宜居环境,近日,奉贤区西渡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联合居委物业开展专项行动,对文怡花园小区多户居民浇筑水泥地面等违规侵占公共绿地的行为进行了集中整治。
此次行动通过"现场普法+柔性劝导+强力整治"模式,向当事人解读了《上海市绿化条例》相关条款,阐明公共绿地属全体业主共有,私占硬化行为不仅破坏小区环境,更涉嫌违法违规。随后对地面覆盖物实施破除清除作业,彻底清理假草皮、混凝土碎块,恢复了原有土壤结构。整治行动,得到周边居民的普遍认可,提升了小区环境整洁有序。
目前被侵占区域已整改完毕,后续将补种绿植并安装防护设施。植绿护绿始于心,小区文明践于行。在此,西渡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也提醒广大居民:美丽社区是我家,环境整洁靠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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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绿化条例》
第三十二条 建成的绿地不得擅自占用。因城市规划调整或者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确需占用的,应当向市绿化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占用绿地面积、补偿措施、地形图、权属人意见、相关用地批文、扩初设计批复等材料。其中,道路拓宽占用绿地的,还应当提供道路红线图、综合管线剖面图。
第四十四条 第二款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未经许可占用绿地的,由市或者区绿化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按占用绿地面积每平方米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处以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