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房地产经纪公司诱导逃税问题
发布日期:2023-08-28

反映主题:房地产经纪公司诱导逃税问题

详细描述:房地产经纪公司提供制式合同,价格条款中明确写出实际购房价格和网签价格,二者相差一倍。这是否属于恶意诱导消费者逃避国家税收的行为?应当如何处罚?

处理状态:已回复    处理时间:2023-08-28

处理结果:您好!《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五)项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不得为交易当事人规避房屋交易税费等非法目的,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合同提供便利。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五)项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记入信用档案;对房地产经纪人员处以1万元罚款;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取消网上签约资格,处以3万元罚款。


来源: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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