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21年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 ||
发文机构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
索引号 | MB2F300040/2021-00032 | 印发日期 | 2021-04-08 |
2021年市局政务公开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和在浦东开发开放3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细化落实《2021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沪府办〔2021〕21号),推进政务公开法治化、标准化、规范化,全面提升我市城管执法系统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
一、认真做好政务公开基础工作
(一)做好法定公开内容的日常维护。严格依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根据城管执法业务持续拓展细化主动公开的具体内容。各区城管执法局、各执法单位要主动公开本区局、本单位法定公开内容,制定市局门户网站管理规范,落实专人专责,健全法定主动公开专栏的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工作机制,杜绝错链、断链和内容混杂。强化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等权力配置和办事服务信息的调整更新。因法律法规修订、职能转移调整、流程优化等原因导致内容变化的,要及时公开调整后的准确信息,明晰权力边界。
(二)完善信息公开办理工作流程。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的工作制度。实施办理工作全过程记录,对通过当面、邮寄、传真方式提交的申请,及时记录并办理;对依申请件的补正、延期、意见征询等的办理程序和办理结果,及时做好记录。建立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常态化审查机制,对于依申请公开提供的政府信息,要同步开展审查研判,符合主动公开条件的及时转化公开。优化和规范内部办理流程,尽可能缩短办理时限,提高答复效率。研究制定我局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的具体措施,各区城管执法局、各执法单位要在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载明收费要求和标准,加强收费管理,不得泛化收费情形,依法保障申请人合理信息获取需求。
二、持续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一)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公开。围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年度抽查计划,开展本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在规定时限内,将随机抽查工作计划、随机确定的检查主体名单、检查结果等信息,通过我局门户网站、“互联网+监管”系统等平台及时、全面、准确地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优化城管执法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按照《上海市行政处罚案件信息主动公开办法》和《上海市城管执法行政处罚案件信息主动公开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继续优化细化各类城管执法信息的公开,在市局门户网站依法及时、准确公开全市城管执法行政处罚案件相关信息,对重点城管执法领域和市民群众关切的事项,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三)优化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根据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持续对《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优化调整,特别是加强对城管执法重点执法工作部分、权力事项部分的公开内容的再梳理和再细化。
三、加强政策解读 扩大公众参与
(一)提升政策解读质量。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落实政策解读相关制度,明确解读重点,提升解读质量,确保城管执法相关政策内涵清晰传递、政策信号正确释放。对政策公布后社会的普遍疑虑和争议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深度解读、延伸解读;积极开展图表图解、视频动漫等多元化解读。
(二)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完善政务公开与宣传、网信、信访等业务部门沟通和协调联动机制。健全政务舆情精准回应机制,加强舆情监测、研判和处置,密切跟踪社会、公众对城管执法政策的反应,及时有效回应社会关切,维护城管执法正面形象和公信力。
(三)拓展公众参与形式。积极搭建政民互动平台,畅通互动渠道,开展7.15公众开放日、“中国上海”在线访谈和“城管执法局长接热线”等多种形式的公众参与活动,通过多种新颖形式开展城管公众日开放活动,拓宽开放渠道,扩大活动展示面,不断加强城管执法部门与市民群众之间的沟通交流,让更多社会公众知晓了解、认同支持城管工作。
四、着力提升政务公开服务水平
(一)加强线下公开场所和公开渠道建设。依托案件受理窗口、城管社区工作室等场所,探索设立政务公开服务专区,提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指导和相对集中受理、信息查阅、政务公开意见收集反馈等服务,不断提升政务公开便民服务水平。
(二)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政务公开作用。统筹发挥好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宣传资源作用,不断推动政务公开、政民互动等板块均衡、融合发展,部署网站智能检索、智能问答功能,提升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线上公开主渠道建设和管理水平。强化“上海城管”微信公众号在政务公开方面的作用,增强政策解读、回应关切能力,提升城管执法信息发布传播力和精准度。
五、加强工作保障和监督
(一)健全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主要领导亲自主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具体承办部门协调推进的工作机制。各区城管执法局、各城管执法单位主要领导年内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重点研究政务公开的纵深发展问题,推动重点执法领域的公开工作落实落细。各区城管执法局、各城管执法单位要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将政务公开工作经费纳入本单位年度预算,确保政策解读、第三方评估等工作顺利开展。
(二)强化业务培训。紧贴城管执法政务公开工作实际,以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标准化建设为重点内容,分级分类组织政务公开、宣传工作等培训。不断丰富培训形式,邀请政务公开领域专家、学者专题授课,提升培训实效。
(三)强化监督评估。加强城管执法领域的政务公开工作指导和督促,完善政务公开工作评估机制,邀请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第三方机构等对政务公开工作开展专项评议,加强政务公开过程管理和监督,督促政务公开工作整改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