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上海市船舶污染防治条例》即将于2023年3月1日起施行,为切实加强宣传教育,近期,浦东新区交通执法支队执法认真开展条例学习研究,做好条例的宣贯工作。
一是组织内部学习,通过收看市总队关于开展条例的讲座,组织队内执法人员对条例进行了集中的学习和研讨。对其中船舶水污染防治、船舶大气污染防治、水上作业活动污染防治的基本原则、基本制度措施和法律责任进行了集中学习,对之后的船舶污染防治现场监督检查、条例的实施推行工作提出了相关建议,并要求执法人员对条例里船舶污染防治监管要求熟练掌握,要在学法、执法过程中提升上海市船舶污染防治法治意识,更好地推进上海市船舶污染防治工作。
二是检查辖区船舶,了解各船舶对《上海市船舶污染防治条例》的掌握情况。涉水中队坚持处罚和教育并重的方针,针对船民所关心船舶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排放和接收、生活污水直排管铅封盲断等内容进行详细解读,引导船员主动学法、自觉守法、遇事找法。同时结合二月开展的“蓝盾1号”地方海事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检查船舶的防污染文书、污染物接收凭证、船上防污染设施设备的配备、改造、使用情况以及日常工作台账等,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三是走访辖区码头,走进和德码头、东南码头等单位开展法律法规宣传解读。一方面督促码头企业认真学好落实好《上海市船舶污染防治条例》,全面了解防污染相关要求,重点落实好内河船舶污染物接收送交、内河船舶直排管理铅封盲断、污染物送交时间间隔等方面要求,做好条例实施准备工作,切实保障上海市船舶污染防治法律知识、法治观念入脑入心。另一方面督促各码头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和防污染主体责任制,认真落实防范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强化风险排查治理,重视应急值班值守工作,确保应急突发情况得到及时处置。
下一步,支队将继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公正、文明、规范执法,建立健全辖区内水域安全风险隐患治理长效机制,提升行业影响力,确保水上交通运输安全形势稳定,为人民群众出行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