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开展本市城管执法系统第三届优秀信访案例评选活动的通知 | ||
发文机构 | 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索引号 | MB2F300040/2023-00020 | 印发日期 | 2023-02-09 |
文号 | 沪城管执〔2023〕17号 | 体裁 | 通知 |
关于开展本市城管执法系统第三届
优秀信访案例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区城管执法局、临港新片区综合执法大队、机场执法支队、自贸区综合执法大队、市局执法总队: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重要指示,发挥好信访工作在维护系统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以先进典型汲取创新动力,打造工作标杆、提升工作能级,经研究决定,举办本市城管执法系统第三届优秀信访案例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为系统各单位开展信访工作搭建相互交流、相互学习、相互激励的平台,引导系统信访干部敢于担当、勇于破难、善于作为。借助对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典型案例的总结推广,为各单位规范信访秩序、有效化解积案、处理疑难矛盾提供更多思路启示和方法借鉴。
二、征集范围
(一)时间范围。参评案例选取时间为2021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
(二)案例类型。1.具有典型指导意义的信访案例。2.成功化解的疑难复杂信访案例。3.体现矛盾调解技巧,具有推广意义的信访案例。4.落实领导接访、稳定例会、分级分责等工作机制化解矛盾的信访案例。5.引入法律顾问、专家学者、调解中心等第三方力量参与矛盾化解的信访案例。
三、评选方式
(一)推荐阶段。2023年7月31日前,各单位将推荐案例以电子文本形式报送市局政策法规处(信访办),每个单位选送案例2-3篇,同时按要求填写《上海市城管执法系统第三届优秀信访案例评选推荐表》,加盖公章后,汇同案例材料一并报送。
(二)初审阶段。2023年8月,由市局政策法规处(信访办)会同专家对各单位选送案例的真实性、典型性、合法性,以及推广价值等内容进行初评,选出20篇案例参与最终评审。
(三)评比阶段。2023年9月,由市局组织专家对入围案例进行最终评定,采用稿件评分和现场展示评分结合方式,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优秀奖10名,并为获奖单位和个人颁发证书。入围案例汇编成册后下发。
四、评选标准
(一)真实性。选送案例必须是各单位在信访处置过程中真实做法和实践探索,禁止虚构和杜撰。内容描述应客观、可核,符合当前城管执法工作目标、要求和发展所需。
(二)典型性。选送案例应对同类信访案件具有指导、示范和借鉴意义。对拓宽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机制具有引领作用。既能反映信访工作开展的优势成效,又能反映不同矛盾纠纷具体特点和化解技巧。
(三)实效性。案例内容要紧贴当前系统信访工作热点,工作成效应对规范信访办理、降低重复信访、提升市民满意率、维护系统和谐稳定具有积极促进作用。
(四)推广性。案例反映的做法、提炼的经验具有较强的适用性,可复制、可推广性强,对提高信访办理水平和矛盾化解工作具有较强参考和实用价值。
(五)可公开性。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其他不宜公开的案例,应对关键信息技术处理后再行上报。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做好发动和宣传,提高活动知晓率和参与率,根据时间节点,及时做好案例报送工作。
(二)严格把关。各单位对选送案例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选送案例主题突出、真实可靠、观点正确,说理透彻,具有思想性和实用性。
(三)注重质量。上报案例应保证质量,不得照搬照抄。文本格式要符合要求,内容应包含标题、基本案情、具体做法、主要成效、工作启示及可研究探索的问题等要素,材料表述要平实简练,字数在2000字左右,可附图表或图片等资料。
附件:本市城管执法系统第三届优秀信访案例评选推
荐表
2023年2月9日
(联系人:王圣魁,联系电话:63316698,电子邮箱:cgzfxf@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