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口城管:“露台私有”非违章?城管回应:必须拆!
发布日期:2020-09-14


阳光房是采用玻璃与金属框架搭建的全明非传统建筑,以达到享受阳光,亲近自然的目的。阳光房近年来广受追捧,是国内外追求自然、时尚人士所推崇的建筑。居住在钢筋水泥的现代建筑里,市民内心还是有些许向往有一个小庭院可供茶歇、阅读、小憩,在自己熟悉的环境里享受自然和阳光,理想生活也不过如此。但在居住空间有限的前提下,许多市民打起了公共露台的“主意”。

 

近日,虹口城管凉城中队执法人员巡查发现,广灵四路280弄某业主在二楼公共露台上正在搭建阳光房,执法人员予以劝阻,并向业主说明该阳光房属于违章搭建,业主却说这房子买来多年,露台也不见别人使用,他没有影响到别人的利益,而且业主都默认这个露台是属于二楼私有的,城管人员应该鼓励市民使用,况且搭了阳光房后摆上花草,比之前露台整齐利索许多。执法人员拿出《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的相关条款向该业主解释:露台属于公共平台,属于全体业主所有,违章搭建的阳光房侵占应急通道,不仅存在安全隐患,还为借助露台入门盗窃作案创造了通道,业主这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并按照执法人员的整改要求,在24小时内予以拆除。

 

自行搭建的房屋、阳光房等在小区里不仅影响小区外观,还破坏邻里间和谐,同时存在安全隐患。市民切莫以一家之见私搭乱建,随着八类区域整治的纵深推进,城管队员将在日常巡查中不断提高发现违法违章行为的敏感度,让违法违章行为无处遁形,同时依托社区工作室加大对违章建筑的普法宣传,尤其是把一楼和顶楼住户作为重点宣传对象,一旦发现涉及违章搭建的将“严拆不贷”。


来源: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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