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年初三。老港中队值班人员在街面巡查至鑫盛路时,二居民突然急切地将执法人员拦住,要求帮助解决问题。诉求人为鑫盛路某汽车养护中心楼上居民。声称洗车店噪音扰民严重影响其生活起居。诉求和被诉双方情绪激动,各执其词。
执法队员鉴于春节民族习俗,决定先了解情况,理清事情的来龙去脉,针对性给予调节,解决纠纷。再根据诉求事件中涉及的法律问题,进一步予以处理。经了解,诉求居民曾求助过相关部门,因洗车店工作状态下声响过大影响休息,要求店铺搬离。执法人员随即询问核实,近期洗车店洗车时间为6:30—19:30,不属于法定的干扰居民休息时间。且房屋产权为小产权房,商住、住宅的房屋性质界定模糊。于是,执法人员给出处理意见: 一是要求洗车店主,保证居民在法定时间段停止工作,确保其晚间休息。同时因春节特殊性。双方协商,在白昼保证诉求人有一段时间能够休息。 二是建议该汽车养护中心更新设备。喷枪、高压泵等采用较为先进静音或低噪音设备,对楼顶和墙壁铺设隔音材料,降低和隔绝声音的传播。三是在未进行声音分贝测定之前,暂定为声响扰民,无理由要求经营方彻底更改设备和搬离居住楼。在经营方更新设备后,仍然无法消除或降低声音造成环境影响,可进一步做声响的分贝测定,如声音的分贝值达到噪音幅度,将按照噪音污染转交相关部门处理。
双方对执法人员的处理意见表示同意,并就相关协商内容达成一致。该汽车养护中心店主表示,已在淘宝上购买隔音材料和相关设备,准备春节后安装,因物流受春节影响,购买的材料和设备暂时没有到位,而无法及时安装。 2月23日,应店主邀请,执法人员到现场核查,其隔音材料已安装完毕,并更新了喷枪和高压泵。随即联系诉求人,表示未有异议,目前环境状态良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