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机动车作为市民重要的交通工具,涉及千家万户,关乎日常生产生活和生命财产安全。伴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共享单车公司的涌现,非机动车管理相较以往发生了较大变化,曾经由于相关法律法规的缺失,一度导致共享单车乱停放问题已成为城市治理的新顽疾。
2021年5月3日16时20分,浦东城管陆家嘴中队队员巡查至东园路滨江大道路口时,发现该路口西南角方向150米人行道出停放有大量共享单车,占用人行道影响通行,经现场测量总长度40米,宽度1.5米,面积60平方米。所属公司分别为美团、哈啰、青桔三家单车公司。
根据2021年5月1日实施的《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挤占人行道、车行道、绿化带等道路、区域停放的,城管执法部门应当通知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在二小时内予以清理。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应当建立专门管理队伍或者委托第三方及时清理车辆。对违反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对违规停放的车辆未及时清理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中队执法队员立即现场电话通知上述三家公司单车对接人,责令其二小时内清理。在随后的20分钟内,三家共享单车公司的清运车辆陆续到达,对现场的单车进行清运,并于17时30分全部清理完毕。清理时效较新法实施前有显著提升。
后续陆家嘴中队将进一步加强共享单车领域的执法与管理,以确保共享单车管理更精细、更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