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历来是城管队员的行为准则和工作纪律,尤其是对正在进行的违法乱搭建行为更是要“快准狠”,坚决予以制止和立即拆除。近日,城管新泾中队的队员们却在一起拆违案件中剥茧抽丝,细查原委,认真做到了“721”工作法,真心实意为百姓排忧解难,查实了一起即将被错误认定为新建违建的“天井搭建”,使特殊群体的当事人利益得到了保护,真正做到“依法行政,服务人民”。
4月中旬城管新泾镇中队接到电话投诉举报:反映北渔路116弄50号101室有居民正在天井内违法搭建。
城管新泾镇中队接报后立即安排负责拆违的组长汤晓俊带领队员邹赢朕赶至现场,发现该处房屋天井确有一处封顶雨棚,执法队员立即开展实地检查和走访调查。经调查初步掌握了搭建的具体情况,同时了解到该户居民是夫妻二人均患有重病、身体残疾的困难户。
当事人业主潘女士自述早在1997年镇政府对小区车库、车棚、活动室等开展规范改造工程时,由镇政府指派工程队并个人出资,在天井内搭建了该雨棚,方便该困难户洗衣、储物。去年精品小区改建时因施工队搭建脚手架时不慎损坏了改户雨棚顶造成了漏水,潘女士与施工队进行协商要求帮助修缮,后虽经施工队简单修缮但仍反复漏水,此时恰逢其老爱人体检出肺癌,期间经常陪护住院化疗拖延了修缮时间,近期由该工程队再次进行修缮加固时被小区内不明情况的居民举报。
由于接到举报区拆违办对此高度重视,派人查看了现场,恰逢维修阶段,随即开出了《责令整改通知单》要求限期拆除,此事关乎到“无违建镇”的评审,队长江磊了解情况后要求办案队员再次走访调查居委、物业、施工维修队详细了解实情,并抽出时间亲自与当事人潘女士沟通,详细听取了情况和意见,了解了事实的经过,最终核实了实际情况,队员们协助潘女士到居委、物业等部门开出了实际情况的证明书,随后将情况上报局法制科和拆违办,经过细致详实的认定工作,区拆违办认定了中队调查的事实,经研究决定针对该困难户实际情况将其纳入缓拆。
新泾镇中队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解决了拆违工作遇到的这起疑难问题,化解了矛盾,也得到居委和物业的一致支持和肯定,当事人对此深表感谢。
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在新泾镇创建“无违建街镇”的工作中,城管中队共开展拆违执法500余次,依法拆除老旧违建近2万平方米,对新增违建始终做到了“零容忍”,确保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并在实际工作中将“情”与“法”高度融合,真心服务于广大居民群众,新泾镇城管中队始终,始终秉持“初心不改”、“真情服务”的精神和理念,将“为人民服务”这一宗旨落到实处,真正做到法中有情,情法相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