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唐镇城管中队前往辖区某别墅区复查违法搭建拆除情况,确认占地面积15平方米的违建阳光房已拆除完毕。看似顺利的违建执法事件实际并不顺利,整个过程历时近3个月,甚至由于当事人的配合度较低,和对城管执法的抗拒情绪,队员还被告“私闯民宅”。
一、7月下旬首次搭建,快拆程序隔天自拆
该处违建阳光房第一次搭建是在7月21日。当天物业发现并上报至中队,中队执法队员前往现场确认情况属实,业主以马上要外出为由拒绝沟通,留下现场的“朋友”和施工人员,执法队员便将限期拆除决定书交到业主手中,告知其新增违建拆除的法律依据和政策口径。后经确认这名“朋友”实际上是业主的丈夫,当初业主为了逃避执法、逃避责任而现场谎称其为朋友。该名业主经过多方询问确认了拆除整改无可避免,便在7月22日进行了自行整改。
二、国庆节前再次违建,现场检查被告“私闯民宅”?
7月22日的自行整改之后,该名业主心存侥幸,自认为假期期间城管执法力量薄弱,特地选在国定假日国庆节放假的前一天9月30日进行了阳光房搭建。物业也再次进行了上报。执法队员到现场检查时,按门铃没有应答,电话短信无法联系上业主本人,物业和居委同样联系不上。为了看清楚现场情况,队员在物业和居委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对违法现场进行了执法检查,记录了情况后返回中队。实际上该业主和工作人员当时就在屋内,为了避免执法检查而拒绝外界的一切联系。队员离开后,该业主以“私闯民宅”为由进行了报警。警方未支持业主的主张。业主无计可施,最终于10月9日自行整改,拆除了阳光房。
三、为何反复搭建?深入沟通寻找原因
为何一而再的搭建阳光房?日后是否还会再次搭建?
其实在10月9日的第二次拆除之前,秉持着普法教育、先期预防的理念,抱着疑问,中队执法队员和业主进行了一次电话沟通。
沟通过程中队员再次详细的告知了业主违法搭建相关的法规政策。业主也表示一次次的花费人力和精力确实也有其背后的原因的。该处房屋北面墙壁漏水,所以想通过搭建阳光房以缓解漏水的问题。队员也从解决居民实际问题的角度出发表示解决房屋漏水问题我们可以通过其他的方式解决,但是现在必须将违法搭建阳光房拆除,拆除以后可以在物业工作人员的陪同下来我中队通过其他的途径来解决漏水的问题。在耐心的解释沟通后,业主表示认同中队的解决方法,会尽快拆除阳光房。
执法普法相结合,法理情理齐兼顾。中队人性化的处理缓解了执法者和当事人之间的紧张关系,同时也消除了再次复建的可能性。
在此,唐镇城管中队提示广大居民,违法搭建不要存在侥幸心理,中队全年无休发挥城管职能,并不会因为节假日的存在而松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