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海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队员巡查至本市国权东路及双阳北路时,发现两处店铺正在装修,其店面前人行道上堆满了装修垃圾,经测量两处堆放面积分别为2平方米、7.6平方米。经调查,两处垃圾均为某店铺装修时产生。
随即执法人员开具谈话通知书,约谈了该店负责人。在询问调查中,该店负责人对堆放装修垃圾面积产生质疑,认为该处装修垃圾并非都是自己堆放的,执法人员随即向其出示了执法记录仪执法全过程录像,面对“铁证”,当事人承认了自己的违法事实,并表示愿意接受行政处罚。
根据《上海市建筑垃圾处理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对装修垃圾产生单位或者个人未遵守具体投放要求,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近期,商户乱堆放装修垃圾导致人行道堵塞的情况有所回潮,严重影响居民出行安全,下一步,中队将继续加强日常巡查,加大路面执法检查和法制宣传力度,进一步巩固提升各商户的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同时,也希望长海的商户们在营商的过程中,遵守相关条例,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