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宣桥城管中队接到投诉举报,反映在三灶都市型工业园区内有一处无证机动车停车场。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该处场内设有停车位标线,边上还设置停车收费公示牌,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和收费单位等信息一览无余,现场收费人员正在向车主收取停车费。
“这个看似正规的停车场却是‘先收费不备案’的违法停车场。”经城管中队进一步调查,该停车场累计60多个泊车位,已投入使用,但执法人员未查到此处的备案记录,停车场负责人也承认尚未办理备案手续。
当日,执法人员向停车场负责人详细介绍了停车场备案流程,并依法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在规定时间内改正违法行为。但当执法人员再次上门进行复查,却发现该停车场仍未备案且未停止收费行为。
“停车场作为城市公共资源,必须办理备案手续后才可提供有偿停车服务。”经办此案的宣桥镇城管中队队员严成昊介绍,由于该停车场违反了《上海市停车场(库)管理办法》第14条:公共停车场(库)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税务登记手续,并在工商登记后15日内,持有关材料向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上海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规定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办理备案手续。公共停车场(库)经营者变更登记事项或者歇业的,应当按照规定向工商、税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自变更、歇业之日起15日内向原备案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公共停车场(库)歇业的,经营者应当提前5日向社会公告。城管中队部门根据相关规定,决定对该停车场违规经营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镇域内部分路段停车位供应紧张,极易出现违规停车场。城管中队除了通过定期对辖区内停车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还要求辖区已备案停车场接入“上海停车APP”,实现辖区内停车资源共享,从而减少违规停车现象。如果市民朋友遇到类似的没有备案的违法停车场,欢迎向城管部门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