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音和我们生活息息相关,随着气温逐渐回暖,噪音扰民类的投诉开始多了起来。噪音比较容易被发现,治理起来需要的技术手段也那么不复杂,但容易反复且个体感受差异悬殊,所以噪音类的问题并不容易解决。
近期,在城管进村居过程中,执法人员遇到了这样一件事:有村民到村委投诉,其家附近的废品回收站噪音扰民,从早到晚发出的声音太过刺耳,严重影响生活,要求管理部门出面处理。初时,进村居的男执法队员与村工作人员一起至现场时,直观上感觉该废品回收站的噪音不大,该废品回收站的负责人也表示他们下午五点就收工了,不会影响周边居民。在知晓该处早上开工比较早后,结合农村实际,检查人员建议回收站在上午八点前不要开工。
但将检查结果反馈投诉人以后,投诉人不认可。于是,执法人员再次至现场,此次再去,随行的有一名女执法队员,平日睡眠很不好,她在现场的感受就截然不同,她认为废品回收站铲车运作、切压金属废品时发出的噪声,确实比较刺耳,有种直击耳膜的感觉。
执法人员再次找到废品回收站负责人,要求其更注意操作规范、进一步降低噪音,谈话的最后,该负责人指着马路对面某幢房子说,肯定是这家人投诉的,这段时间一直在找茬,但更近的几家人家都没说什么,他离的那么远却非说有影响,自己已经做到推迟开工了,请执法人员不要接那个人的投诉了。
执法人员告诉他,有投诉不可能不受理,但努力采取降噪措施后,还不行的,执法人员可以申请一次噪音监测,若监测结果超标了,将予以行政处罚。
“随便他,也随便你们吧”,被投诉人显然有点情绪上头了,对此,执法人员耐心解释说明,处理投诉,并不是帮着一方欺负一方,更多是为了解开双方的矛盾,促成和睦,邻里矛盾突出,任谁都会不开心,况且个体的差异性在对声音的感受上确实非常明显,同一个声音,身体状况好的人,对声音不敏感,身体状况比较弱的、对声音比较敏感的人群,则可能会到达无法忍受甚至造成损害的程度,造成实际损害的,在民事上确实可能需要承担负责。
经过一番沟通,该回收站负责人表示他会自己请人做一次噪音监测,到时候邀请投诉人、村里和执法人员一起到现场,用证据说话,如果超标,执法人员直接处罚(在此,执法人员有话要说,单凭当事人自行提供的监测报告,即便结果显示超标,执法人员一般也不会直接据此予以处罚,会依法进行复核,所以,主动开展相关检测既是有效解决问题的方式,也能争取到更多的整改机会)。
目前,该回收站已经完成了噪音监测,鉴定机构也已出具了报告报告,几处位置检测的结果都是在标准分贝以下。对于这个结果,废品回收站的负责人很高兴,但也保证会想方设法进行改进,在自己正常工作生活的同时,把对周边环境的不良影响降到最低……
工作人员将结果反馈当事人,告知其废品回收站做的做法和态度,也向他表示会加强此处监管力度,同时告知,若仍旧感觉有受影响,还可以去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这是公民的权利,也是促进社会进步的源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