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秸秆禁烧”的理念已经逐步深入到村居民的心里。向化城管通过镇村联动,宣传教育,不断引导村居民合理有序地处置农业废弃物。曾几何时,滚滚浓烟四处起的场景已经鲜有踪迹可寻。白天不敢焚烧了,可是有人却耍起了夜间焚烧的“小聪明”。
3月9日夜间,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响起,原来是一位村民忍受不了夜间焚烧产生的刺鼻烟味,这才拨通了镇政府的24小时值班电话。“白天不敢焚烧秸秆了,就偷偷在晚间焚烧,烟味那么大搞得我们周围的居民都不能好好睡觉了。”
接到投诉举报后,向化镇综合行政执法队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在村委干部的协助之下找到了夜间焚烧源头——位于北港村齐西的一处蟹塘道路旁,焚烧痕迹犹在。现场检查时,引来了周围其他蟹塘承包户的围观,执法队员借机向他们普及了露天焚烧的相关法律法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管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最终,当事人为他夜间焚烧秸秆的行为付出了行政处罚的代价,也为全镇各村居民敲响了警钟,在崇明创建世界级生态岛的过程中,任何破坏生态的行为莫要为,共同守护崇明的绿水青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