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执法】:拆除在建阳光房 促成和谐邻里关系
发布日期:2023-04-24


拆除在建阳光房

促成和谐邻里关系


徐汇区龙华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


前言


常言道:“远亲不如近邻”。和谐的邻里关系,不仅为家庭幸福和事业有成营造温馨氛围,还能在有需要时相互照应、彼此帮助。然而,有些行为却会破坏邻里关系,如若处置不当,还会引发邻里矛盾。


>>> 接到居民投诉


近日,徐汇区龙华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接到一起投诉,反映丰谷路某小区有一户底楼居民正在搭建阳光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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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员接到投诉后,立刻前往现场调查,发现底楼天井已搭起了阳光房框架,并且正在安装玻璃,现场只有装修工人在。


队员电话联系了当事人。当事人表示房子是新买的,由于工作繁忙,装修事宜已全权委托装修公司,对于搭建阳光房自己并不知情。


队员对其进行了普法宣传,明确指出了搭建阳光房属于违法行为,要求自行拆除,否则将承担相关法律后果。


处理结果


当事人表示愿意自行拆除,同时,也对高空抛物表示担忧。阳光房固然违反法律,但是换位思考,当事人的担忧亦合情合理。为此,队员又主动找到投诉人,向其宣传不要向窗外乱扔东西,拒绝高空抛物,共建和谐邻里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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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人当场承诺会遵守社会公德。后期,队员在复查时,发现阳光房已拆除。


来源:徐汇城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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