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除在建阳光房
促成和谐邻里关系
徐汇区龙华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
前言
常言道:“远亲不如近邻”。和谐的邻里关系,不仅为家庭幸福和事业有成营造温馨氛围,还能在有需要时相互照应、彼此帮助。然而,有些行为却会破坏邻里关系,如若处置不当,还会引发邻里矛盾。
>>> 接到居民投诉
近日,徐汇区龙华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接到一起投诉,反映丰谷路某小区有一户底楼居民正在搭建阳光房。
队员接到投诉后,立刻前往现场调查,发现底楼天井已搭起了阳光房框架,并且正在安装玻璃,现场只有装修工人在。
队员电话联系了当事人。当事人表示房子是新买的,由于工作繁忙,装修事宜已全权委托装修公司,对于搭建阳光房自己并不知情。
队员对其进行了普法宣传,明确指出了搭建阳光房属于违法行为,要求自行拆除,否则将承担相关法律后果。
处理结果
当事人表示愿意自行拆除,同时,也对高空抛物表示担忧。阳光房固然违反法律,但是换位思考,当事人的担忧亦合情合理。为此,队员又主动找到投诉人,向其宣传不要向窗外乱扔东西,拒绝高空抛物,共建和谐邻里关系。
投诉人当场承诺会遵守社会公德。后期,队员在复查时,发现阳光房已拆除。